3880 -学生雇员申诉程序
老板:
- 位置: 人力资源总监
- 电子邮件: hr@yuandianwan.com
最后更新: 2009年6月1日
A. 介绍. 学生雇员可以使用本政策中规定的程序对与其就业有关的行政决定(如绩效评估)提出上诉, 工资的决心, 并质疑人事档案的内容. 性骚扰或种族歧视的指控, color, 性, 国家的起源, 宗教, 年龄, 性取向, 残疾人士不受此政策约束, 但应该交给民权和调查办公室主任.
B. 程序.
B-1. 我们鼓励学生员工通过部门管理员的监督渠道解决投诉. 这包括有不满情绪的人与其主管之间的非正式谈判. 如果不满不能通过非正式的工作来解决, 学生应使用学生咨询服务部提供的“学生雇员投诉报告”表格通知学生咨询服务部的司法官员(见本节末尾)。
B-2. 在与司法顾问协商后, 受委屈的学生雇员可以向学生雇员申诉委员会投诉. 该委员会是在提出申诉后任命的. 委员会应由五名成员组成. 职员议会从其成员中选出一名工作人员, 由教务委员会从其成员中选出一名教员, 以及三名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从参议员中选出的学生. 委员会一旦成立,将选出自己的主席. 职员评议会成员名单, 教师参议院, 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议院将有机会参加由发展和培训办公室举办的定期培训课程,以确保他们了解大学的政策和程序. 职员评议会成员名单, 如果教职工参议院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议院有兴趣听取申诉,我们鼓励他们参加培训课程. 委员会的听证会在非正式的气氛中进行, 但是一个人在发言之前必须得到主席的认可. 申诉委员会负责制定进行听证的规则,并遵循主席的指导和决定. 在所有的资料都提交完,所有的提问都完成之后, 申诉委员会会得出结论, 在审理案件后一周内, 向相关员工提供书面推荐, 员工的主管, 以及学生咨询服务主任.
B-3. 负责学生咨询服务的院长, 在收到聆讯委员会的报告后, 是否有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在45天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学生雇员, 听证委员会, 并提供他或她的决定的基本原理的陈述.
B-4. 向董事会上诉. 看到 RGP ii m2.b.
非机密雇员可选择请求董事会审查首席执行官的任何最终人事决定. 任何书面请愿必须在员工收到机构内部程序下的最终行动书面通知后的十五(15)个日历日内提交给州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 学校, 或办公室. 董事会可以同意审查最终行动, 列出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审查程序和条件, 或者它可能选择不审查最后的行动. 提交书面请愿书的事实并不妨碍最后决定的效力,也不授予审查请愿书,除非董事会特别规定. 董事会审查不是权利问题. 雇员不必为了司法审查的目的而用尽行政补救办法向董事会提出复审请求. (形式)
下载: 学生雇员投诉报告(Word)
观点: 学生雇员投诉报告(PDF)
版本历史
2021年7月修订. 编辑修改.
2010年1月修订. 对B-2的编辑修改.
2009年7月修订. 修改了学生雇员申诉表格. 对A和B-2的编辑修改.
2008年1月修订. 编辑修改.
2007年1月修订. 编辑对A的修改.
2005年7月修订. 对B-2的编辑修改.
2004年7月修订. 对B-2的编辑修改.
2002年7月修订. 这一节经过彻底修改.
1997年7月修订. 编辑修改.
采用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