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赞助资金的具体指导方针:不允许的费用
大多数允许的费用属于人事直接费用的大类, 旅行, 供应, 出版, 咨询顾问, 分包, 学费/杂费减免和参与者支持费用. 也有某些类型的费用通常是不允许直接从联邦奖励中扣除的.e., 根据联邦和大学的政策,他们应该被间接回报所覆盖,或者是特别不允许的, 如下:
基本管理和运营成本-联系OSP确定
- 办公用品、笔、纸、基础软件等.
- Local telephone and fax lines; telephone line and equipment charges
- 一般文书或秘书助理
- 笔记本电脑和台式个人电脑
- 邮资、特快专递
- 危险废物处置
- 提案准备费用
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研究相关费用
- 书刊
- 以首席研究员的名义缴纳会费和会员费
- 复印
杂项不允许的费用
- 校友活动
- 毕业典礼和毕业典礼费用
- 组织募捐活动
- 游说(联邦、州或地方)
- 学生活动
- 坏账成本
- 销售和营销成本
- 罚款及罚则
- 非旅行员工的餐费(有例外)
供个人使用的娱乐/商品或服务
- 销售税
- 酒精
- 花
- 餐饮
- 礼物
- 空间租赁
- 家具
- 建设
- 住房及个人生活费用(水电费/房租等.)
旅行限制:
旅行费用, 除非赞助商禁止,否则是允许的, 在使用联邦(包括联邦流动)资金时,是否有某些必须遵守的限制.
- 商业航空旅行必须通过最低的商业折扣机票,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
- 的 1974年美国航空法案 要求U.S. 即使通过外国航空公司可以获得更低成本或更方便的机票,也必须使用旗帜航空公司, 除本法第五节所列的例外情况外.
如果资金来源是联邦政府 合同,也可能有每晚最高住宿费或每日生活费的限制. 请注意,在这些情况下, 为项目目的旅行时,旅行者可以要求政府提供住宿价格.